本報1月10日訊(記者 辛戈)今天是全國第29個110宣傳日,為大力宣傳公安機關110接處警工作,充分展示110在依法打擊違法犯罪、保障人民群眾安居樂業等方面發揮的重要作用,太原市公安局迎澤分局和杏花嶺分局分別於今日上午在柳巷長風劇院門口和解放路萬達廣場,開展了以“110,與您攜手共創平安”為主題的宣傳活動。
  本次宣傳活動主要採用展板展示、發放宣傳單頁、現場答疑解惑的形式,在普及法律常識的同時,有針對性地宣傳如何防範搶劫、搶奪、入室盜竊、機動車內財物盜竊、街頭行騙等安全知識;就當前涉眾型經濟犯罪多發的現狀,提醒群眾不要盲目相信高額回報,謹慎投資;告知民眾惡意製造恐慌警情,濫打110屬於違法行為,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後果等。太原市公安局杏花嶺分局指揮室情報研判指揮科連磊介紹,希望通過宣傳活動增強群眾的安全防範和財產保護意識,同時提高群眾愛護警力資源的責任意識。
  據統計,2014年全省各級公安機關110報警服務台共接到各類警情560萬餘起(次),其中有效警情230萬餘起(次)、刑事類警情13萬餘起(次)、治安類警情47萬餘起(次)、群體性事件警情3000餘起(次)、火災事故類警情9000餘起(次)、交通事故類警情38萬餘起(次),救助群眾18萬餘人(次);共出動警力637萬餘人(次)、警用車輛270萬餘台(次)。
  ○相關
  110報警服務台受理緊急報警的範圍:
  1、恐怖襲擊事件;2、刑事案件;3、治安案(事)件;4、火災事故;5、交通事故;6、危及人身、財產安全或者社會治安秩序的群體性事件;7、自然災害、治安災害事故;8、家庭暴力事件;9、其它需要公安機關處置的與違法犯罪有關的報警。
  110報警服務台受理緊急求助的範圍:
  1、發生溺水、墜樓、自殺等情況,需要公安機關緊急救助的;2、老人、兒童以及智障人員、精神疾病患者等人員走失,需要公安機關在一定範圍內幫助查找的;3、公眾遇到危難,處於孤立無援狀況,需要立即救助的;4、涉及水、電、熱等公共設施出現險情,威脅公共安全、人身或者財產安全和工作、學習、生活秩序,需要公安機關先期緊急處置的;5、需要公安機關處理的其他緊急求助事項。
  110報警服務台受理投訴的範圍:
  公安機關及人民警察正在發生的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等法律、法規,違法行使職權,不履行法定職責,不遵守各項執法、服務、管理制度和職業道德的行為。
  (原標題:太原警方街頭宣傳“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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