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濱州市中級人民法院:7月17日,山東省濱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山東省農業廳原副廳長、黨組副書記單增德受賄案作出一審宣判。單增德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先後收受或索取財物737萬餘元。法院以犯受賄罪,判處單增德有期徒刑15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200萬元。
  2012年11月28日,單增德因給情婦寫的離婚承諾書在網上曝光事發。
  (原標題:農業碩鼠獲刑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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